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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试行)廊燕院发〔2024〕18号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点击数:218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图书馆服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日常图书借阅秩序,规范读者对馆藏资源的使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院在编教工、短期聘用人员和学生读者凭本人电子借阅证享有借阅图书的权限。

第三条  此管理制度仅适用于本馆纸质图书。

第二章  图书借阅

第四条  读者凭本人电子借阅证,在图书借还区(自助借还设备)或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条  教工读者同期累计借阅图书不超过5本,借阅期限为两个月;学生读者和短期聘用人员同期累计借阅图书不超过3本,借阅期限为一个月。逢寒暑假到期的图书,图书管理系统自动将借阅期限延长两个月。

第六条  读者在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时,应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

第七条  “仅供阅览”的纸质文献(如精装图书、报刊等)仅限馆内阅览,不予外借。

第八条  读者根据个人需要,在图书借阅期限结束前,可在自助借还设备或图书馆公众号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手续应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超期图书不能续借。图书仅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一个月,续借期限从续借之日算起。如有特殊情况,续借期限结束后,读者仍想继续借阅,须先归还图书,再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  特殊情况需要向学院以外单位批量外借,按以下流程办理借阅手续:

1.此项工作的实施须有学院正式批文。

2.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后履行报批程序,经学院批准后由图书馆组织实施。

3.图书外借期间由借阅单位负责管理,出现污损、遗失等情况由借阅单位参照第四章进行赔偿。

第十条  学院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批量借阅图书,按以下流程办理借阅手续:

1.借阅部门填写《纸质文献借阅申请表》,图书馆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借阅事宜。

2.批量借阅坚持“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申请、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纸质文献外借期间由借阅部门负责管理,出现污损、遗失等情况由借阅部门参照第四章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读者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第三章  图书归还

第十二条  读者应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超过借阅期限须到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

第十三条  所借图书超期未还者,图书管理系统将暂停其借阅权限,直至归还后方可正常借阅。

第十四条  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图书馆将会按照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统一发送催还通知。

第十五条  读者离开学校(包括毕业、退学、离职等)前,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章  图书污损、遗失等情况的处理

第十六条  馆藏图书属于国有资产,读者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不得涂画、剪裁、撕毁、遗失等。           

第十七条  损坏图书者,如图书损坏严重,影响图书资料完整、使用及保存的,应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进行赔偿;如不能赔偿相同版本,经图书馆同意后方可以内容相近的等价值图书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  遗失图书者,应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进行赔偿;如不能赔偿相同版本,经图书馆同意后方可以内容相近的等价值图书进行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原《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管理制度》(廊燕院发〔202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纸质文献借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