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为学院师生提供计算机和网络环境支持的学习场所。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职能,助力学院教学科研,规范管理电子阅览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读者使用计算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传播不健康信息的行为,自觉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第二条 读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计算机上浏览、下载、传播、安装盗版资源及软件。网络使用者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的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不健康的信息;散布传播计算机病毒;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三条 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仅供阅览电子读物、查阅文献资料等学习科研活动使用,禁止游戏等娱乐性活动,严禁浏览和传播色情、反动、暴力等不良信息。
第四条 进入电子阅览室读者须使用本人账号登录,遵循“一人一机”的原则,确保读者获得独立、高效的学习环境和可查可溯的计算机使用记录。
第五条 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和维护,不得随意移动设备、占用端口、改变计算机设置及工作状态;不得改动计算机内程序、删除或拷贝机内资源、安装任何软件和程序;不得利用黑客技术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和破坏。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损坏,由使用者依规赔偿或修复。读者在使用中发现设备故障,请及时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处理。
第六条 电子阅览室是安静的学习场所。读者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禁止打闹、喧哗或任何影响其他读者学习的行为。
第七条 读者应自觉维护电子阅览室环境卫生。禁止吸烟、吐痰、乱扔垃圾以及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本室。上机结束后,请将键盘、鼠标、阅览椅等相关设施设备放回原位。
第八条 本办法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